佳木斯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

点击上方蓝色字   一年一度的高考录取工作已近结束,以“谢师宴”“学子宴”为名,实则借机敛财,变味的“人情往来”又开始在社会上抬头,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不顾禁令,仍然顶风违纪,违规操办“学子宴”,在干部群众中影响极坏。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桦川县新城镇东宝山村党支部书记王颖敏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年6月14日,王颖敏违规为其女儿操办“学子宴”8桌,为规避监督,在酒店宴会厅内悬挂“某白酒推介会”的条幅,表面上展销白酒,不设礼帐台,私下收受村民礼金共计元。年7月,王颖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2.桦南县土龙山镇太义村委会主任王有君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年5月4日,王有君违规操办“学子宴”25桌,违规收受礼金元。年5月,王有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3.同江市乐业镇东风村治保主任韩国君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年6月30日,韩国君为其子操办“学子宴”34桌,并安排村民写礼账、收礼钱,违规收取礼金元。年7月,韩国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

  4.抚远市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赵春花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年7月17日,赵春花以女儿升学为由,违规操办“学子宴”16桌,违规收取礼金元。年7月,赵春花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公路管理站党支部副书记、副站长韩伟(主持工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早在年,市委就制发了《佳木斯市关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严禁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以生日、子女升学、乔迁为名,摆桌设宴、借机敛财,但仍有个别人员对组织纪律置若罔闻、心存侥幸,高考之前、分数公布之前或以其他名义违规操办“学子宴”,逃避检查,影响极坏。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以“拒办‘学子宴’、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共同抵制“学子宴”歪风的浓厚氛围。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组织人员现场排查等方式,对举报和发现的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及时受理、快速查处,对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严格实施问责机制,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整治不力,违规操办“学子宴”问题高发频发的地区(单位)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要严肃追究责任。

来源

清风东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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