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复色 http://m.39.net/disease/a_6201577.html
案例1
抚顺市望花区康亦健产品专营店
作引人误解商业宣传案
年8月23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抚顺市望花区康亦健产品专营店作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经查明,当事人经营玉石温热理疗仪和制氢机。玉石温热理疗仪系医疗器械,适用范围为“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颈椎病等辅助治疗”,制氢机系普通商品。当事人在店内通过课件及相关视频资料向消费者宣传讲解“玉石的超长波对关节炎、坐骨神经痛、风湿症、肌肉萎缩症等均有显著的疗效,可预防高血压、心肌梗塞等病症。玉石加热后可发出大量能被人体吸收的远红外线,同时含有人体所需要的30多种微量元素”,明显超出适用范围夸大功效。对制氢机则宣称“氢气对癌细胞具有抑制作用,吸氢气能够防癌控癌;氢分子对糖尿病、动脉硬化、心脑血管等多种疾病可发挥治疗和改善作用”,虚构其治疗功能。以上宣传足以使消费者产生误认,从而达到诱导消费者购买上述产品的目的。
当事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案的查处,对违法经营者产生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也起到对老年消费者的警示和保护,使其回归理性消费轨道。
案例2
丹东日丰油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
擅自从事氧气气瓶充装案
年12月9日,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丹东日丰油气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氧气气瓶充装涉嫌犯罪有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年11月,市场监管、公安、检验检测等部门对当事人联合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违法进行气瓶充装活动。现场共查扣涉案氧气瓶只。经查明,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氧气气瓶充装活动。
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氧气气瓶充装的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工业氧气瓶的充装,必须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本案中,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根据违法事实依法作出相应处置,震慑了当地从事工业气体违法充装的经营者,为企业和居民用气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案例3
盘锦市双台子区顺利康医疗器械经销处
对其经销保健产品进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案
年11月4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盘锦市双台子区顺利康医疗器械经销处在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进行虚假宣传、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行为做出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当事人通过墙壁张贴、培训授课、免费体验等方式,在销售“氢氧气雾化机”“温热理疗仪”“玉石床垫”“艾灸熏蒸桶”等保健产品过程中宣称其产品具有:“排毒、排风、排寒、排酸、排湿”“WTO公布的好水标准”“辅助治疗慢性病、提前预防疾病、发现斩断潜在疾病”等作用,并在未经授权下自行制作悬挂“辽宁电视台品牌合作企业”“慢病防治教育示范基地”等牌匾,影响了消费者,特别是老年消费群体的利益。当事人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规范涉老领域市场秩序工作,从今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打击“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欺骗、误导老年人等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运用“伪科学”的方式让老年人上当受骗,使用上课“洗脑”的方式让老年人深陷其中,具有很强的迷惑性。本案的查办对我省打击坑老、骗老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识假防骗能力具有较强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华商报记者张海舟)